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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-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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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鹅。

    这两撮粉毛,与鹅脖子上新戴的桃红配柳绿色的绳编项圈相映成趣,竟多出了几分……

    春意盎然。

    “这是怎么弄的?”

    虞九阙摸了摸大鹅的后背,任由它围着自己撒娇。

    一个丫鬟上前说明前因后果,总而言之:是老爷干的。

    虞九阙失笑。

    他仔细查看了一下染色的地方,揣测应该是某种植物的汁液导致的。

    大福似乎还挺喜欢,和他打完招呼,就在面前走来走去,时不时扬一下脖子。

    虞九阙很捧场地夸赞道:“大福真漂亮。”

    “嘎嘎!”

    大鹅得了趣儿,愈发吵闹起来。

    虞九阙哄完了鹅,回屋换去官服,再来到饭厅时,圆桌上已端放着菜量甚伟的五菜一汤。

    菜是红焖鸡块、蚝汁鳆鱼、葱烧排骨、春笋炒蚕豆、素炒菘菜心,外带一个甜菜浓汤。

    主食是米饭,米不是寻常的米,而是贡品碧粳米,色泽浅碧,炊时有香。

    秦夏面前是普通的一碗,虞九阙面前是不普通的一钵。

    “这个汤为何竟是这般颜色?”

    虞九阙为这满桌丰盛,同秦夏道了辛苦,坐下后,第一眼就看见了颜色诡谲的甜菜汤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红得有几分渗人了。

    “这是一种海外传来的新菜蔬,叫菾菜,过去在齐南没见过,凑巧遇上了,我就买了来,做成了素汤,里面放了土豆萝卜,还加了些胡椒粉,你尝尝喝不喝得惯。”

    虞九阙执起勺子。

    甜菜汤的味道和这个奇异颜色予人的印象截然不同,是一种淡淡的清甜。

    和秦夏生活久了,他在庖厨一事上也知之颇多,比如他能尝得出,这份清甜里夹杂了包菜和胡萝卜的甜味。

    “这菾菜的菾是哪一个字?可是甜味的甜?”

    他在吃喝上偏好甜口,这道汤喝得他浑身暖洋洋,不由眯起眼睛。

    秦夏在他的手心上写字,一横一竖,一撇一捺。

    挠得虞九阙掌心微微发痒。

    替夫郎解惑后,秦夏方道:“你还真的说准了,这菾菜确实可以称之为甜菜,因为它可以制糖。”

    制糖?

    虞九阙喝汤的动作一顿,立刻想到了品饴坊的生意。

    夫夫二人对视一眼,都从对方目中看到了一抹亮色。

    “我名下有田庄,就在京郊十里开外,只是刚赐下来,还没精力打理,那边有个老庄头,过年时送了些鸡鸭鱼肉和米粮蔬果来。若是想种甜菜,可以从庄子里开始。”

    皇上都舍得赐给虞九阙这么大的宅子,当然也会舍得赐上几十亩良田。

    良田肥沃,种出来的作物不少,单单指着这府中寥寥几十人,是怎么吃也吃不完的。

    那时候虞九阙就想好了,以后田庄所产,除却供给府内,其余的全给秦夏的酒楼,掐指一算,这能省多少银钱!

    “种菜的事我不懂,不过约莫春天种下总没错,这茬下了地,等秋冬就能收获。”

    在此之前,正好够他先把制糖坊张罗起来,摸索出甜菜制糖的方法。

    虞九阙转头就吩咐下去,让人传信给郊外的庄头。

    收了话题,继续吃饭。

    鳆鱼得了蚝汁调味,鲜美尽出,鳆鱼如厚肉,咀嚼下肚,身心皆足。

    虞九阙舀了一点汤汁拌米饭,碧粳米变了色,不再像刚出锅时那么好看,可取而代之的是无边的美味。

    葱烧排骨用的是大排,而不是小排,吃这东西,举止总会有些不雅,但反正是在家里。

    身边守规矩的侍从们,余光瞥见两位主子对坐啃排骨,眼睛都没多眨一下。

    一顿饭吃罢,虞九阙也和秦夏约好,改日他休沐,一道去庄子上看看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银丝卷和芋泥南瓜饼的食方给了御膳房,太子当天就吃了两个半的银丝卷,算下来能顶一碗饭了。

    他觉得这吃食好玩又好吃,里面的“银丝”像一根根的面条。

    若不是奶娘教导他不能把吃食当成玩乐之物,他都想一根根地抽出来慢慢嚼。

    这事儿传到皇上耳朵里,龙颜大悦。

    御膳房的御厨们听到消息,只觉得被一个宫外的“野厨子”摆了一道。

    这银丝卷有什么难的,他们也能做得出!

    奈何偏偏就是没想到。

    不过自此他们得了启发,打开了思路,从这日起就开始专门为太子做一些讨小娃娃喜欢的花样,什么面捏的小兔子、小刺猬,五色时蔬做成的花团锦簇的饭团子,就连一盘青菜,都恨不得摆出一个猴子偷桃、嫦娥奔月。

    这就是后话了。

    眼下则是,远在宫外的秦夏因两道小点得了赏。

    纹银二百两、锦缎数匹、文玩若干,还有不少御膳房才能用的,各地进贡的上佳食材。

    就拿其中一匣子海参来说,尚且是干货时就比成年人的半掌还长,可想而知一旦泡发个头有多可观,怕不是一只参就能成一盘菜了。

    还有一斛胭脂米,比碧粳米还要罕见金贵,秦夏抓了一把在手里细看,米粒细长,呈暗红色。

    和碧粳米不同,胭脂米是货真价实的御用米,非皇宫大内不可得。

    在宫中见惯胭脂米的徐事同秦夏讲,这种米蒸熟后有不同于米香的奇香。

    “除此之外,还能将普通的米粒也染上胭脂色,后宫中的妃嫔们都喜食胭脂米,说是能令容颜永驻。”

    听起来有点像变相的“吃啥补啥”。

    秦夏觉得稀奇,当然就用胭脂米做了一锅胭脂百合粥。

    米汤红艳艳的,小哥儿喝了两大碗,好像唇上也染上了胭脂红。

    夜里床幔垂落,有人变着花样尝了尝这抹胭脂色,叫了两次水,屋内才恢复平静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时间到了四月,秦夏正式开始在京中找铺面。

    要想开酒楼,首选当然是盛京南城。

    贯穿南城的四条大街,以四灵命名,即青龙、白虎、朱雀、玄武。

    每条街道横平竖直,纵贯南北,说是一条街,其实要想从街头走到街尾,也要走好长一段路。

    同时这四条街也是南城租子最贵的地方,随随便便一间小铺子,一年的租子都是几百两。

    盛京城,居不易。

    兜里没钱,哪里敢来这里开铺子?

    高阳自从三日前从客栈离开,开始跟在秦夏身旁陪着满城逛,便早已被此间繁华迷了眼。

    也不知他家大姐儿,是否在这偌大城池的某一处。

    这么多年过去了,更不知大姐儿是否还记得爹娘的模样,到时候,怕是相见也难相识了。

    他暗自在心底叹了几声,又被秦夏与牙人的交谈引去了注意。

    秦夏无意一口吃个胖子。

    他现今只是盛京城的一个无名小卒,上来就开一个几层楼的大酒楼,不说光筹备就要掏空家底,到时铺子一开,又要谁来买账?

    总不能扯起督公的大旗,让人家来支持他这个督公家属吧。

    所以他把租子的预算控制在五百两以内,之后手里余下原本就有的五百两,和皇上前个儿赏赐的二百两,尚算绰绰有余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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